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刘伟强昨日表示,内阁同意修正联邦宪法第1(2)条文,恢复沙巴和砂拉越地位,与西马半岛平起平坐。

根据联邦宪法所载,沙巴和砂拉越目前仅位列我国十四州之一,与立国时所立的《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》所载明的”沙砂两州与西马半岛平起平坐,同为马来西亚立国伙伴”相差甚远!
不过,此议案在3月11日国会提呈时,需3分之2的票数才可通过。

一旦通过,沙巴和砂拉越从此不再被称为”州”!本州人民权利预料将获得进一步提高,就如同1963年我国立国时所签定的《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》般。
所以,尊敬的沙巴、砂拉越国会议员们,您们的一票将决定沙巴、砂拉越千万子民的期盼与权利!
请慎选,作出对两州人民及下一代们最有益的决定!